1、此次人口普查上户口是没有条件的,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都是一样可以上户口的。但是否给予罚款是计生部门的事情,户籍管理部门不是处罚的单位。
2、至于超生罚款数额,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交纳社会抚养费,由于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不一样,你可以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并参考上一年度的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计算出应缴纳的数额。
3、如果你认为罚款过高,可以要求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相关依据,因为罚款是要给收据的,如果费用过高,你可以到上级部门投诉他们。
属于非婚生育。
如果一定要律师回答的话,在此声明我不是律师。
一、法律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四条 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 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当事人有本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情形,其年实际收入高于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以年实际收入为基数计征社会抚养费。
二、不知你母亲具体属于以上哪种情况,你可以将实际情况与《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照,然后可以找出计算方式,然后查小孩出生前一年的当地收入,然后得出结果。
三、可以要求计划生育部门出示依据
四、参考一下我回答的其它人口普查和超生落户政策:
人口普查大致十年一次,这次公安部从6月30至9月30进行户口整顿清理工作,你可以在这期限内带出生证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为做好普查工作公安部门专门发了一个文件叫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这个方案里头公安部明确规定,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的登记落户。
1、人口普查与上户口是两回事,人口普查也不会并且不应该将超生信息交计生部门
2、上户口是免费的(工本费很少的)
3、超生(或其它违反计划生育行为)要征收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俗称计生罚款),罚款多少各地有法规规定,一般是当地年人均收入的数倍
4、给新出生小孩上户口时公安派出所一般要求出具计生证明、村证明,此时计生部门甚至村委会便要求你落实节育措施和征收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在这次人口普查期间可能有些地方会放松一些,出具计生证明时不强行要求罚款
5、超生(或其它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征收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也不是很可怕的东西,没钱也可以分期付款,订个分期付款计划。
以上说的简单一句话就是:可以上户口但不等于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
我不是律师,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每个地方入户收的费都不一样,因为你的小孩属于非婚生育,是黑户,要入农村户口的话可以便宜一点,要入城市户口会贵一点,而且每个城市都不一样,你说的10万的确是太贵了,据我所知,一般是3,4万左右,你这个指标已经是一级城市的收费标准了.价钱可以谈的,你要上哪个户口,可以跟他谈一下.还告诉你一样东西,人口普查的时候上户口,上的是集体户口,到时候要读书的时候还得重新迁出来一次,所以你要确定你给了10万是不是就一次性的,如果到时读书再迁出来,还收你10万,你就冤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