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想要离婚一方可以向对方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即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都没有异议,双方写好离婚协议,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另一种就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即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一方可到另一方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对方不同意也可以离婚,离婚有两种方式,只有协议离婚需要对方的同意,起诉离婚的话,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法院也可以直接判决离婚。
有些案件因为缺乏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在第一次规定会判决不准予离婚,但到了法院基本没有离不掉的婚,尤其是民法典颁布后,规定了第一次判决不离之后分居满一年的,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应该判决离婚。
婚姻律师李晓娟,杭州专业离婚律师,只办理婚姻案件。
擅长:离婚、抚养权、财产分割、分家析产、协议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