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怀孕后如何办理离婚的手续

2024-12-26 1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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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怀孕期间女方提出离婚是可以的,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对财产分割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协议不成,女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一种是诉讼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可以起诉离婚,但是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不得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