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和老公在结婚前买了一套按揭房,房产证上写的是他的名字,婚后我们写了房产协议,房子首期是他支付,属他的婚前财产,装修是我支付,属我的婚前财产,按揭属共同债务,现在我和老公冷战两个月,他把结婚证和房产证都偷走了,如果他起诉离婚对我有什么不利?房子我有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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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购置的房产,婚后除自然增值和孳息外,其他收益都属于夫妻共有,这部分收益可以平分,当然若是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增值部分也应该归所有权人所有。2,若是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应该属于夫妻共有,原则上应该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