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劳动行政部门开始是凭法院的证明受理了我的社保投诉,可过了60天的结案日后,才给了我一份告知书,内容就是:你已通过仲裁、诉讼程序,依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15条规定,告知你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劳动仲裁程序:1、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本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政府其他登记注册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确立的书面证明材料。3、规范填写书面的仲裁申请书。4、根据仲裁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详见“劳动者申请仲裁提交材料须知)5、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规范且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出具“收件回执”。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查并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对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