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找工作为由,要好处费,是不是诈骗?

2024-12-21 21:27:4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以找工作由,要好处费,又不给人家找工作这种行为是诈骗, 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又构成受贿罪。

回答2:

这个不好说的 有些好工作确实需要给钱 但是这个钱叫法很多的
我这里也在招人 底薪6000 包吃包住 海边上班

回答3:

一般报警说诈骗,都没用。
民事纠纷,警察基本不管。

自己收集好各方面的证据,
去法院提起诉讼,告对方,
要求赔偿你各方面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