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老板不出示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且叫我们员工在离职报告上签名,这样做对么?

2025-03-10 08:33:0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这样做是不对的,目的就是要你们主动离职,而不是辞退,区别打的去了。主动离职就意味着放弃一些福利辞退必须的补偿金。满六个月,补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多一个月发一个月工资。

回答2:

不对。楼上回答的也很对,但是员工如果不签,公司为了省钱也不会辞退员工,会另外安排难以胜任的工作来折腾人,直到自动离职达到初衷。

回答3:

你的老板违反劳动法,这样做不公开,你可以告他,况且在这个当地劳动部门和维权部门要伸张你们的正义,这样还有你们的劳保养老保险几个保险也要索取

回答4:

如果公司主动让你们离职的话,公司是需要向你们支付赔偿金的。
如果你们在公司编写的离职书上签字的话,那说明是你们主动辞职,那么公司不需要向你们赔偿任何费用。
说的简单一点,就是公司为了不给你们赔钱,而耍了一个手段而已。

回答5:

不是逼你们,就算让你们主动提出离职的这个,就是一个是辞退你们一个是你们主动离职的。各两种的话,后期的赔付肯定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