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先生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北京游,由于航班临时取消,导致付先生等旅游者延误一天时间返回。付先生等要求旅行社为延误向旅游者赔偿,旅行社认为没有过错,拒绝赔偿。付先生等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坚持要求旅行社赔偿。
旅游者参加旅游团,经常会为降低服务质量与旅行社论理,旅游行程延误就是其中的焦点之一。行程延误,不仅是给旅游者带来不愉快,更主要的是可能给旅游者带来其他的损失,如已经安排的工作或者商谈不能进行。不论是何种原因造成延误,旅游者总是要求旅行社赔偿。其实,旅行社是否需要赔偿,要具体而论,旅游者不能不分青红皂白,都要求旅行社概括承受。
首先,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引起的延误,旅行社尽到了注意义务,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只要是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的旅游行程延误,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没有过错,只要旅行社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都不需要为此承担责任。用一句通俗的话来描述:大家晦气,自认倒霉,共同承担自己的损失,不能要求对方赔偿。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景点来不及游览,旅行社只需要退还门票、导游费、市内交通费等,但不需要赔偿。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旅游者不能按时返回,旅行社也不需要为旅游者耽误工作承担责任。
其次,旅行社自身引起的延误,旅行社要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旅行社工作疏忽,或者供应商协作不利,导致旅游行程延误,不能按照旅游合同提供约定的服务,旅行社要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者经济损失。如旅行社租用的旅游车被临时取消,旅行社通过其他渠道再租用旅游车,延误了旅游者的行程,旅行社不仅要承担延误时间的赔偿责任,还要对景点取消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果有违约金约定,按照违约金赔偿;如果没有约定,旅行社不仅要退还门票、导游费、市内交通费等,还要承担同倍的违约金。
再次,公共交通引起延误,旅行社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旅游法》和《最高法院旅游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共交通如航班、铁路、轮船、高速快客等的延误或者取消,造成旅游者行程延误,减少甚至取消了旅游服务项目,或者导致旅游者延迟返程,旅行社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要退还尚未发生的费用,如门票、导游费、市内交通费等。旅行社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旅行社预订的包机、包船、火车专列等交通工具,由于不向不特定的群体开放,只是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属于公共交通的范畴。如果这些交通工具发生延误,导致旅游者权益受损,旅行社仍然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旅行社延误导致返程推迟,要向旅游者赔偿误工费。如果旅行社的失误,引起旅游者延迟返程,旅游者提出误工费赔偿是合理的。旅行社需要掌握的原则是,假如旅游者提出的误工费赔偿数额很高,旅行社可以要求旅游者出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凭证明支付赔偿。如果旅游者不能出具证明,就按当地上年人均收入支付赔偿。造成退休人员和未成年人的延误,旅行社酌情予以补偿。
第五,延误导致旅游者的间接损失,旅行社不予赔偿。旅游者会以延误使得旅游者不能及时返程,丧失了和客户签订合同的机会,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旅行社可以不予理会。因为旅行社必须赔偿直接损失,没有赔偿间接损失的义务。当然如果延误是旅游者自身原因造成的,与旅行社无关,损失由旅游者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