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拆旧建新,四周邻居中有一方邻居不给签名,村就不给审批怎么办才好?

2024-12-21 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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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宅基地是县政府依法审批、批准,村里不过是上报乡政府审核,村干部不上报你们家就盖房。人民群众休想干扰政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