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目前的限行政策为只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限行,广州市籍中小客车不限行。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如下:
自2018年7月1日零时起,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驶入本市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下称“开四停四”管理措施):
1、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
2、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
3、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4、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
5、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
6、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
7、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
8、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
扩展资料
以下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不限行: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中小客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持校车标牌且标牌路线行经本市行政区域的非广州市籍校车,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2、符合条件并在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了预约登记的车辆。
参考资料:广州市公安局-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广州于2018年7月1日开始试行开四停四”的政策,于8月1日正式实施。将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实施“开四停四”的政策,就是说外地牌去广州“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广州开四停四”不分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周末也算进去了。也不分是否高峰时段,半夜去都算。
下面是管辖区范围:
上图显示的路包括:
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华南快速路三期辅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
比如说,1号去了广州,2号3号没有去,但是4号去了广州,那么5号到8号你也不能再开车踏入了,否则也要罚款扣分了!天河区、白云区、海珠区、越秀区……几乎常去的区域都在限外之列!
广州实行的是非广州市车辆“开四停四”的规则,具体如下: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一、自2018年7月1日零时起,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驶入本市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下称“开四停四”管理措施):
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
鸦岗大道(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
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
七、本通告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扩展资料:
不受限号规则限制的特殊车辆: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二、以下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不适用本通告第一条规定: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中小客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持校车标牌且标牌路线行经本市行政区域的非广州市籍校车,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二)符合条件并在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了预约登记的车辆。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公安厅-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开四停四,目前还在公开征求意见中,还没有落实,意思是四天内外地牌只能进入广州一次,连续第二次进入广州必须要相隔四天
林路安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