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多长时间可以做伤残鉴定

2025-03-10 16: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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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根据不同的损伤,鉴定时机不同,而且不同的地区,所掌握的尺度也不一样。
一般情况下,颅脑、脊髓、周围神经损伤的,需要在伤后6个月以后进行鉴定。
需要按照功能情况评残的,比如四肢的骨折,则需要在伤后至少三个月以后进行评残。如果有内固定的,则个别地区还要求内固定取出以后进行鉴定。
按照原发损伤评残的,可以在出院后进行评残,比如肋骨骨折,脾切除之类的。
详细的评残情况,你可以搜索你们当地的鉴定机构,直接过去或者打电话咨询一下他们掌握的标准。

回答2:

首先,等病情稳定了再去做伤残鉴定是正确的,否则会出现一些症状还没有显现就作出了伤残鉴定,导致鉴定等级低于实际受伤害程度的情况,这样就得不偿失了。一般损伤至少治疗终结3个月后才可以鉴定,_脑损伤严重的需要6个月以后,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明确的鉴定时机规定。法医说的3个月到6个月,是医学临床上的经验习惯,属于医学上的规定。

回答3:

根据伤者的伤情大小来决定,一般是伤者出事后3-6月就可以做鉴定了

回答4:

1.一般的都是在病情稳定之后做伤残鉴定。

2.对方拖着不做,肯定只是想在赔偿上多获得一点,但是对方已经70岁,我认为拖着不做对赔偿影响不大。一般误工费计算时,如果持续误工的可以计算到定残前一日,70的不存在误工了。

3.建议你不要自己去理赔,让对方起诉你和保险公司,将你垫付的钱一并处理,否则你理赔时,会有很大的折扣。

4.同时,一般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超过期限将丧失胜诉权。所以你不要着急,对方肯定会在期限内起诉你的!只是他们拖时间可能是想在误工费上做一点文章。。。。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