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后增加利息如果担保人同意,担保人对增加的利息不承担担保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借条签订时没有约定利息就是没有利息,事后约定利息需要担保人同意,否则对于利息,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