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是特殊工种吗

2024-12-23 1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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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不是特殊工种。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1991年,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改,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参考资料1:http://baike.so.com/doc/5401683-5639327.html
参考资料2:http://www.lawtime.cn/ask/question_5967968.html
参考资料3:http://www.docin.com/search.do?searchcat=2&searchType_banner=p&nkey=%E7%89%B9%E6%AE%8A%E5%B7%A5%E7%A7%8D%E5%90%8D%E5%BD%95

回答2: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不是特殊工种。

特殊工种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是不是特殊工种,要按1993年以前原劳动部批准的和你们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特殊工种名录,名录里面有的,就是特殊工种,名录里面没有的,就不属于特殊工种。

特殊工种是指企业生产过程中,在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和现场环境等方面存在损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因素,经原国务院人事、劳动行政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工种岗位。包括高空及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岗位,井下、高(低)温工作岗位和其他有毒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岗位,以及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等工作的岗位。

回答3:

是的,这种工种一般需要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持证上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