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人民法院执行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必须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才行,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也没有办法。比如张三杀死了李四,法庭判决被告张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赔偿李四的家属人民币100万元,可是张三家徒四壁,什么财产也没有,法院执行庭纵然有天大的本领,也无法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书》上的条文。谢谢阅读!
在30日内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次日起1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托人民法院执行。http://tieba.baidu.com/f?kw=%C2%C9%CA%A6&fr=index
法院会中止执行,当事人要了解不能执行的原因,是无财产可供执行,还是被执行人死亡,要根据具体情况找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