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驾驶证和身份证都丢了,需要补办驾驶证的话,先到户籍所在地辖区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拿到身份证后,带着户口本原件,可以向公安交警车管机关申请补办驾驶证。
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规定,驾驶证出现丢失或者损毁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可以向公安交警车管机关申请补办新的驾驶证,补办驾驶证所需资料:
1、驾驶证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驾驶证申请人签名的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申明;
3、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本人1寸驾驶证专用照片3张以及机动车驾驶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原件。
4、若申请人非本地居民,需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三、驾驶证在补办没有领到新驾驶证期间,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否则一经查出被视为无证驾驶。
身份证和驾驶证一起丢失,应该先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领身份证,同时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然后持临时身份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驾驶证遗失补领业务。
申请补领驾驶证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按规定填写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机动车驾驶人相片2张。
机动车驾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证。一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