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涉嫌犯罪的,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理由及相关规定如下:
一【理由】【公安机关是预防和制止犯罪的第一道关卡】
按照我国刑事法律体系的规定,公安机关承担着预防和制止犯罪的职责,接受群众对犯罪行为的报警和报案,并依法履行立案和侦查工作。
二【《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其中两项警察职权】
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警察职责】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可以到法院自诉,也可以到政府解决。具体得看是什么机关侵犯了什么样的民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