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5月1日法院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简单的说,只要立案材料齐全,当场就可以立案。
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行政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做出决定是否立案登记。
通常一个星期内会通知是否受理。开庭时间要看法院的案件排期,1-2个月。审理完毕通常6个月。
会受理,法院接到起诉状后一般情况下最快也得在20天以后开庭,庭前调解除外
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多久才会开庭?
这要看送达传票结合法庭案件多少情况来定,通常情况下,简易程序审理的三个月就结案了。
1、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2、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不调解的情况下,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