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没有资质的分公司名义报名参加投标,后投标文件改为总公司的名称,该投标文件有效吗?

2025-01-04 09:16:58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1、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分公司在其营业范围内从事民事活动,已经得到公司授权,视为公司的行为。公司也可就此进一步说明。分公司与公司为同一法人。所以投标文件有效。
3、子公司与公司分别为两个法人,各自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投标文件无效。

回答2:

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