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中初始成本的调整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而不是投资收益?

2025-04-13 07:06:0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不计入“投资收益”是因为不是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属于利得范畴的。所以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投资收益是投资之后才会产生的收益,而刚开始是可以看成一种捐赠。所以计入营业外收入。

回答2:

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自投资日的公允价值和你投资所占百分比份额相比,属于投资大于当日公允价值的就不做处理,反之计入“营业外收入”
“资本公积”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有其他权益变动时,(就是指所投资单位属于其他权益在变动时)将这部分权益变动的按所占投资比例计入“资本公积”
“投资收益”就是被投资单位有收益或是亏损时,按投资比例计入“投资收益”
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同一控制下的合并: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投的初始投资成本。长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资本公积(转让资产或代偿负债的账面价值高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差额先冲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当资本公积不够冲时再冲盈余公积,如果仍不够抵最后冲未分配利润)。
贷:转让的资产或代偿的负债(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回答3:

因为这是初始成本——刚投资哪来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