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作为一名老师,要公正客观地对待自己的每一个学生。对他们的学习生活,要换一种眼光去看待他们的成长。
一、一分为二的观点看待中差生。
应该说任何学生都会同时存在优点(即积极因素)和缺点(消极因素)两方面,对优生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对差生则易于发现其缺点,而看不到优点,这种不正常的现象有碍学生进步。
二、用发展的观点看学生。
应当纵向地看到:差生的今天比他的昨天好,或者,相信他的明天会比今天好。
三、因势利导,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帮助他们找到优、缺点,以发扬优点,克服缺点。其次应有平常的心态:差生也是孩子,厌恶、责骂只能适得其反,他们应享有同其他学生同样的平等和民主,也应享受到优秀学生在老师那儿得到的爱,作为一个教育者在对待中差生时应该具有自我调控的能力。
厚爱差生,就是真正做到以情动人:首先做到“真诚”二字,即教师不应有丝毫虚伪与欺哄,一旦学生发现“有假”,那么教师所做的一切都会被看作是在“演戏”,因为他们更缺少辨别能力。他们会说:“老师说给我们听的,才不是那么回事。”结果是真的也变成假的了。其次做到“接受”,即能感受差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各种心理表现和看法,如对学习的畏惧、犹豫、满足、冷漠,错误的想法和指责等,信任中差生,鼓励他们自由讨论。最后做到“理解”二字,即通过学生的眼睛看事物。
如果在中差生身上做到“真诚”对他们,善意理解他们,高兴地接受他们,一定会促进中差生的进步和发展。
2.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后,新《义务教育法》的通过,对新世纪的中国教育发展来说,是一件具有深远意义的大事。
从教育法制建设角度讲,新《义务教育法》的出台也是中国教育法制建设一个新的、重要的标志。新《义务教育法》总结了《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对《义务教育法》作了一次全面的、重大的修改。
从义务教育发展来看,关乎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和民族的复兴,对整个教育的发展具有奠基性意义和深远的历史作用,是义务教育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无论从义务教育本身、教育法制建设,乃至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来说,对《义务教育法》无论怎么评价都不为过。新的《义务教育法》体现了我国教育立法水平、立法技术和立法质量质的飞跃
《荒漠甘泉》6月14日
“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路32章22节)
基督徒,当心你的信心,因为只有信心能使你得着上面来的祝福。祷告不能叫你从神的宝座上得着什么,除非祷告有信心。
信心是连天接地的电线;藉它,我们可以传达我们的请求给神,神可以传达他爱的答应给我们。如果信心的电线折断了,我们怎样能得到神的答应呢?
我现在在患难中间么?我可以藉信心得到帮助。我现在将被仇敌打败么?我可以藉信心躲在大元帅背后。
没有信心,我便无法呼求神。它是通天唯一之路。如果阻塞了,我怎么能和神交通呢?
信心使我和天接触,信心使我披戴耶和华的能力。它使我消灭阴府的势力,它使我践踏蛇首龙体。哦,没有它,我不知要到什么地步!
所以,基督徒,当心你的信心。”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9章23节)
1.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2.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3.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4.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1. 价值的背离:教育评价标准唯一2.标准本位:评价改革与学校变革过程的析离3.责任的错位:教育评价制度滞后4.个性的缺失:教育评价体系僵化5.动机的扭曲:教育评价功能缺失
综观当前世界各国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可以发现,教育评价改革呈现出如下发展趋势,评价功能由甄别转向发展\强调质性评价,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注重评定问题的真实性与情境性\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综合评价并关注个体差异\强调参与与互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我会运用新型评价态势:发展性评价,注重评价内容的全面性、全员性和整体性,运用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去评价他或她们。突出评价对象的主体地位。我会发现学生的进步,如果我不了解实际,也会先了解情况,然后做出适当的评价,而不是一贯的直线思维,把人和事看成是不变的,运用好发展性评价,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的实际变化。尽量做到不伤害也不盲目的褒扬学生。
1我国现行课程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评价内容:过多倚重学科知识,而忽视了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心理素质以及情绪、态度和习惯等综合素质的考查。
(二)评价标准:过多强调共性和一般趋势,忽略了个体差异和个性化发展的价值。
(三)评价方法:传统的纸笔考试为主,倚重量化的结果。
(四)评价主体:被评价者仍多处于消极的被评价地位,基本上没有多主体共同参与、交互作用的评价模式。
(五)评价重心:过于关注结果,忽视被评价者在各个时期的进步状况和努力程度,不能很好地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
(六)评价功能:过分强调甄别和选拔的功能,忽视改进、激励、发展的功能。
案例中教师的着眼点更多地关注学生的学习结果,学生的学习过程、情感态度领域的评价被忽视,从而导致教师教学过程、方式方法的评价被忽略。作为教师应该一分为二的观点看待学生。因势利导,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在保护学生学习的兴趣、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前提下先对学生现有发展水平进行分析,帮助他们找到优、缺点,以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然后在其学习过程中随时进行多维评价,包括学习方法、态度等,注重其在活动的各个时期的进步状况和努力程度,发动家长、其他同学共同关注。学生的点滴进步,应给予及时的肯定和鼓励。教师做到真诚地理解,善意地接受他们的一切,一定会促进学生的进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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