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
1、住院。报销限额6万元;大病救助限额22万元。
1万元以内,在一、二、三级医院,个人分别负担为10%、15%、20%。
1-2万元,个人负担 15%;
2-6万元,个人负担10%。
2、慢性门诊。起付点800元- 6万元,报销80%。
3、外地住院费,个人先负担5%。
二、公务员
1、第一款,每段个人负担比例,再降5个百分点。
2、从缴费中划出 1%,计入个人账户。
3、个人负担年过0.4万元(原0.6)部分,再补助90%。
4、床位费,物价部门核定标准-60元/日部分,补助 80%;60元/日以上部分,自负。
三、退休人员
1、第一款,住院费和慢性门诊,个人负担比例减半。
2、2009年前,破产和特困企业,已缴费的,建个人帐户;无缴费的,不建个人帐户,但享受一样的报销、救助政策。省府批准的破产军工企业,建个人账户。
3、2009年后,破产企业,缴足10年保费。中央、省属政策性破产关闭企业,缴纳6500元保费。
报销方式:就医的时候,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交押金(如果医保卡内钱够,就用医保卡支付,否则现金跟上),等出院的时候,该您自己付的就是用押金来结算,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