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如下:
1.旅行社分两大类:国内社、国际社。其中,国内社(1)只组织招徕接待国内的游客。
国际社又分两类:{1}除接待(1)中的所有项目以外,还可以接待外国游客在国内旅游。 {2}除{1外},还可以组织国内游客出境旅游。
以上都有相映的经营许可证。
2.旅行社有营业执照,也有经营许可证。目前国内社注册资金30万,国际社100万。资金一定程度上可以证明其实力。
3.旅行社必须有相关的经营许可证才可进行相关的经营活动。分类主要按答案1中的旅行社分相应的许可证。
4.保证金是旅行社交给旅游局的,国内社10万,国际社30万,没有证明,但旅行社的许可证是经过旅游局批准的,不交保证金,无法拿到许可证。
5.目前不需要相关“经理资格证”,国家旅游局也不再组织“旅行社经理资格证”的考试。
6.旅行社责任保险一般一年一买,很少有一次买几年的。
旅行社责任保险也是旅游局审查的重点,不买旅行社责任保险无法通过年审,无法获得相关的经营许可。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是判断旅行社资质的必须证明,关键要看 “许可经营业务”一栏填写的是什么项目。
目前的旅行社已经不用一类、二类、三类来分了,只分国际和国内;而且旅行社在经营时必须先取得经营许可证,然后在向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在一定程度上是能体现它的资质的,因为没有资金的保证,旅行社的经营是不可能被允许的(国际社注册资金至少为150万,质量保证金至少为60万;国内社注册金至少为30万,质量保证金至少为10万);从经营管理人员的学历、能力也可以看出其资质,无论是国内社还是国际社,都必须有“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国际社还需有注册会计师一名,国内社则需有至少助会以上会计师一人;从其被国务院允许的经营范围也可以看出它的资质。综上所述,要判断一家旅行社要综合以上条件就差不多了。
首先要弄清何为“一、二、 三类”旅行社。旅行社分类,是国家旅游局根据旅行社接待旅客种类 (包括外国游客、港澳台胞、华侨及国内游客等)及旅游线路业务分工负责,加强待业管理及分类管理实施的。国家旅游局的<<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旅行办法>>中规定:
一类旅行社 - 经营招揽或接待外国旅游者华侨、香港、澳门、台胞 来中国的旅游业务。
二类旅行社 - 经营接待外国旅游者及华侨、港澳来中国的旅游业务。
三类旅行社 - 经营本国公民在国内的旅游业务。
上述规定清楚表明,旅行社的分类,实行上并不按旅行社的优劣来划分,而是按其业务分工不同而来分类。三类旅行社是经营国内旅游的专业单位。近年国内旅游业务迅速发展,为了让国内游客有更多选择的机会,一、二类旅行社也纷纷成立国内部,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形成国内旅游的竞争形势。游客选择旅行社的可靠与否,不应只看一、二、三类旅行社,而应按其经营范围中,是否有旅游局审批的旅游经营许可证;是否已交纳旅游质量保证金;是否有足够的公章发票、严格的管理、及线路行程、报价、商标、保险、导游等一系列待业规范管理。选择了可信赖的旅行社,一旦有客观或主观因素影响旅游计划的实施,旅游者也可得到适当的、合理的赔偿,而不致于投诉无门,浪费钱、财物及精神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