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放松。
我把回答别人的内容也给你参考:
建议趁人口普查,现在起至十一月一日前后可能可以轻松入户,具体因各地政府政策。
为了做好普查工作,使那些群众,尤其超生的,计划外生育的群众消除顾虑,公安部门专门发了一个文件,文件的名字叫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这个方案里头公安部明确规定,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的登记落户。
1、人口普查与上户口是两回事,人口普查也不会并且不应该将超生信息交计生部门
2、上户口是免费的(工本费很少的)
3、超生要征收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俗称计生罚款)
4、给新出生小孩上户口时公安派出所一般要求出具计生证明,此时计生部门便要求你落实节育措施和征收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在这次人口普查期间可能有些地方会放松一些,出具计生证明时不强行要求罚款
5、超生征收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也不是很可怕的东西,没钱也可以分期付款,订个分期付款计划,之后怎么办就看你的了
6、趁机行动落户没错的。
后面有我得到认可的类似问题的回答链接,也可以看看。
现在开始清理户口,11月份前超生的可以入户,超生的可以入户.但对于家庭困难者,社会抚养费可以申请分期缴纳。 这次人口普查对超生人群的做法,绝不意味着计划生育政策松动。
大众网济南6月10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公安厅召开的第六次人口普查全省户口整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确保11月开始的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质量,从现在开始到8月底,省公安厅将在全省开展户口整顿工作。
此次户口整顿工作,将重点解决无户口人员、户口待定人员、人户分离人员、重人重户、应销未销户口以及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等问题。对无户口人员,经调查甄别后依据现行政策、区别不同情况,依法办理户口登记或恢复户口登记;对其中未申报户口的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对大中专毕业生等持证未落户人员,符合当地落户政策的,经拟落户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户口登记。此外,由于市政建设等原因导致居民原户口登记地址消失,或因企业破产兼并、解散等原因导致原集体户已不存在的,涉及的居民或者职工原则上可持亲友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材料,将户口迁到同一城镇亲友处。
这次户口整顿主要采取入户调查核实的方法。期间,公安民警和入户调查员将佩戴统一标志,对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境外人员,进行逐户走访。
为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警方提醒,请广大居民群众能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户籍变化情况,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对居民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可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更正。凡常住户口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居民,可持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按照当地户籍政策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要罚,不过你有人就不一样了!
当然要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