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十、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条例》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离职时:两次工伤伤害,应分别(两次)得到补偿。可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
离职时,应得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只能按一次的给,至于给多少,每个地方不同,要问下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只能获得一次十级工伤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和残疾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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