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位,顾名思义就是越过球的位置的意思。用足球规则的术语来说就是: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处于越位位置。换句话说,当队员踢或顶球时,同队接球队员在对方半场内所站的位置是在球的前面,并且他与对方球门线之间,对方队员不足两名(只有一名对方球员或没有)时,就是越位了。
观众在看台上欣赏比赛,因为角度的关系,往往认为某队员已越位了,实际上并没有越位。因为助理裁判的位置能更加准确地判断队员是否越位。
越位是足球规则中很重要的一条规则,也是较复杂的规则。从定义来讲一般球迷基本上都能理解它的精神实质。但是,足球比赛的形势错综复杂千变万化,场上队员不断地跑动,像有矛就有盾一样,有了造越位战术,也有反越位战术。
越位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越位是攻方的大“忌”,一个个极有威胁的攻势常常丧失在“越位”身上。守方也常用造越位战术瓦解对方强大的攻势,不费什么力气便可将球“抢”到而由本方踢间接任意球。
越位没惩罚。
越位规则
1.凡进攻队员比球更接近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a.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b.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a.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b.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4.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意位置执行。
一、 越位位置的概念
(一)比赛中,当队员处于下列情况时,即为该队员处于越位位置:
1、 在对方半场。
2、 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
3、 在该队员与对方球门线之间,对方队员不足两人。
上述三项条件中,若缺少任何一条,队员均不属于处于越位位置。
(二)攻方某队员处于与球平行的位置,或攻方某队员处在与对方倒数第二名队员平行的位置上,则该队员均未处于越位位置。
(三)判断队员是否处于越位位置的时间是同队队员踢或触球的一瞬间,而不是该队员接得球的一瞬间。
二、越位犯规
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在同队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裁判员认为其就下列情况而言“卷入”了现实比赛中时才判为越位犯规:
(1) 干扰比赛;
(2) 干扰对方队员;
(3) 利用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现实比赛”不是一个区域范围的量化概念,而是指处于越位位置队员的行为和效果(上述三条中任何一条)而言的。位置是前提,触球瞬间是判断的时机,行为和效果是构成越位犯规的依据。
三、不是越位犯规
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直接接到同队队员的球门球、界外球和角球时,则不是越位犯规。
。。。足球规则。。。规定。。。在对方半场,进攻队员超过防守方最后一个防守队员并从其位置上获利时,即视为越位。。。。。。。
国际理事会关于越位决议:
1.判断越位,是以同队队员将球传给他的一刹那,而不是他接球时。如队员处在非越位位置,同队队员向他传球或踢出任意球时,该队员在球飞行时跑到前方也不构成越位。
2.如果进攻队员平行于对方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或平行子对方最后两名以上(含两名)防守队员,那么该进攻队员不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