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冲突的三类型
1、功能两极: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 对管理冲突性质的认定,是我们确实对其态度和策略的前提。因此,从性质上区分管理冲突是属于积极类型的还是消极类型的,就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只有对管理冲突的性质判定准确、真正把握,才能端正态度,采取行之有效的相应措施和政策,给消极性质的管理冲突以有效的抑制、消除和排解;对积极性质的管理冲突给以充分展开和有效利用,从而达到调适冲突、推动事业的目的。 2、隶属分野:与上级冲突、与下级冲突和与同级冲突 管理冲突,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把它归结为一种系统内部的结构要素冲突。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所说的系统,是指一个较大的系统,包括管理主体、管理客体和管理过程。而不是仅指这个系统中的某个子系统或者小系统。由于与上级冲突、与下级冲突和与同级冲突,它们各自存在的前提和依据不同,因而其冲突的表现形式和解决方式也可能有所不同。一是关于与上级冲突。由于上级处于主导地位,是管理的主体,所以作为下级,在一般情况下,有意见可以提,有要求可以说。但只能通过用说理和动情的方式,去实现目的,使冲突和分歧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一旦不能达到目的,应该善于放弃,服从上级。这是由组织原则决定的。二是关于与下级冲突。笔者认为这应该区分是工作性冲突还是非工作性冲突。工作性冲突,尤其是上级对下属实施的批评、教育、矫正以及其他规范,这是领导职能在管理上的体现。作为上级必须坚持原则,坚持到底,不可中途妥协,不可无原则退让,否则就可能养成不好惯例,为以后工作埋下祸患。非工作性冲突,则恰恰相反。作为上级应该有妥协、有退让和有风格。这样方显领导情操、水平和身份。三是关于同级冲突。同级管理者之间的冲突,由于其前提是同级,因而其表现形式往往比较隐蔽,其解决方式往往多是调和,其最终结果往往是各方退让。一些时候还需要领导参与解决,形成居高临下的裁判态势。 3、要素构成:管理主体内部冲突、管理客体内部冲突和管理主体与管理客体交叉冲突 事物的性质和效能决定于事物的构成要素。管理主体和客体的状况如何,直接决定着管理的效能和效率。一般来说,管理的高效能和高效率,来源于其主体状况适应于客体状况,来源于客体状况易于被主体教化。烽火猎聘资深顾问认为,二者各自内部冲突及其交叉冲突是否属于良性互动,又起着很重要作用。冲突若属于良性互动,组织界限就会越来越清晰,组织目标就会越来越明确,管理就会发挥强势作用,就会取得理想绩效。相反,冲突或属于内耗性互动,甚至于恶性互动,组织界限就会越来越模糊,组织目标就会越来越丧失,管理就会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就会出现低效甚至负效。对此,我们必须给以清醒认识。我们要力倡良性冲突互动,力戒内耗性冲突互动,确保冲突的性质和质量,使之为巩固组织疆界、实现组织目标服务。
[编辑本段]冲突管理的方法
1、缓解冲突的方法 (1)审慎地选择要处理的冲突问题。 (2)评估冲突当事人。 (3)分析冲突原因和根源。 分为三类: 一是沟通差异。沟通不良容易造成双方的误解,从而引发冲突。人们往往倾向于认为冲突大多数是由于缺乏沟通造成的。 角色要求、决策目标、绩效标准和资源分配等不同而产生的立场和观点的差异。 人格差异。其结果使得有些人表现出尖刻、隔离、不可信任、不易合作,导致冲突。 (4)采取切实有效的策略解决冲突的策略: ①回避、冷处理。 ②强制、支配。也就是以牺牲一方为代价而满足另一方的需要。 ③迁就、忍让。 ④折中、妥协。 ⑤合作、协同。 2、提升冲突的方法 冲突管理的另一层含义是在必要的时候激发一定水平的冲突。管理者激发冲突可以采用的策略主要有: (1)改变组织文化。 (2)运用沟通。 (3)引进外人或重用吹毛求疵者。 (4)重新构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