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偷乙的财物,因害怕被追究,过了一段时间又偷偷地送回,这是()?

A:犯罪未遂。B犯罪终止。 C:犯罪既遂
2024-12-29 08:59:1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c 犯罪既遂
犯罪未遂指因为客观原因导致犯罪目的没有得呈;
犯罪中止指因为行为人主观原因自动中止或有效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他已经将物品盗回,构成了犯罪既遂!

回答2:

是C,一旦既遂,就不会出现其他状态。送回去赃物只是从轻情节。

回答3:

属于盗窃既遂。
因为甲主观上有盗窃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盗窃行为。
至于甲主动送回去,则属于可减免刑事责任的量刑情节。

回答4:

A
我猜是A。

回答5:

C
与自首相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