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率:2/5=40%
第一年折旧;10*40%=4
第二年折旧:(10-4)*40%=2.4
第三年折旧;(10-4-2.4)*40%=1.44
第四年折旧:(10-4-2.4-1.44-0.1)/2=1.03
第五年折旧;:(10-4-2.4-1.44-0.1)/2=1.03
折旧率:2/5*100%=40%
第一年折旧:10*40%=4(万元)
第二年折旧:(10-4)*40%=2.4(万元)
第三年折旧:(10-4-2.4)*40%=1.44(万元)
最后两年应用倒挤法;
第四、五年折旧均为:(10-4-2.4-1.44-0.1)/2=1.03(万元)
第一年:100000*(1/5*2*100%)=40000
第二年:100000-40000=60000 60000*(1/5*2*100%)=24000
第三年:60000-24000=36000 36000*(1/5*2*100%)=14400
第四年:36000-14400=21600 21600-1000/2=10300
第五年:10300
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1)在采用“年数总和法”计算折旧时,每年的折旧率都是一个分数,分母是折旧年限的前N项和;分子依次是“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折旧年限-2)……”;
例如:对于一个折旧年限为4年,原值为11000元,净残值为1000元的固定资产,用“年数总和法”计算折旧时,第一年的折旧额为:(11000-1000)×4/(1+2+3+4)=4000(元)
第二年的折旧额为:(11000-1000)×3/(1+2+3+4)=3000(元)
(2)“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但是,注意:达到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前两年内,要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例】某企业一项固定资产的原价为2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200元。则按照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折旧额分别为:
双倍直线折旧率=2/5×100%=40%
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20000×40%=8000(元)
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20000-8000)×40%=4800(元)
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20000-8000-4800)×40%=2880(元)
第四年、第五年的年折旧额=(20000-8000-4800-2880-200)÷2=2060(元)
自己算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