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婆婆出资给儿媳妇娘家买的房子 离婚这个钱要还吗?

2024-11-24 07: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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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情况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赠与并且没有附加离婚之后需要还的条件,那这个是不需要还的,如果赠与时,附加了条件,那就需要归还;如果是借款,不论离婚与否都是要归还的。关于赠与法律做了如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依据本条规定,赠与人对赠与财产承担责任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无论赠与是否附义务,只要赠与人有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之情形存在,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均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如无第一种之情形,赠与又没有附义务,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瑕疵不承担责任;
(三)附义务的赠与,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什么时候可以撤销赠与?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关系如何成立?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合同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回答2:

还啥,虽然是婚内出资,但是是婆婆自愿的,现在离婚,谁能想到会离婚,以后的日子难过的有的是呢,结婚出资都是自愿的,现在离婚是挣财产了,谁想离,就离好了,该拿的钱,就拿。

回答3:

这个钱肯定是要还的,因为是婚内婆婆出资给儿媳妇娘家买的房子,只要有证据在手,就必须归还,要不还,耍无懒,就可以去法院起诉她叫法院来判决她归还。

回答4:

如果离婚,婆家如果想要回,是有权利要回的,因为赠予房子的前提是婚姻期间,还有就是如果男方属于过错方活主动提出离婚,那么判定结果就不同了,女方过错或主动提出离婚,那就必须偿还

回答5:

要还的,她是出资不是赠予,也可以协商解决,但是是否要还钱,主动权归婆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