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贷款三万,离婚时规定由女方还款。结果由男代女方还了的话,现在男方想要找女方还钱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男方还款的时间已经超过二年没有向女方提出过要女方把这个钱还给男方的话,会涉及时效问题。这种情况下,女方如果以时效已过为由不归还,男方就是起诉的话,人民法院一般是要驳回男方起诉的。
如果没有超过时效,或者女方承认的话,男方可以起诉的,人民法院一般是会支持男方起诉的。
法律规定:夫妻存续期间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同样家庭债务也应该夫妻共同承担。三万元贷款是夫妻存续期间产生的,哪么夫妻任何一方都有还贷款的义务。所以如果男方还了贷款,现在是不可以找女方还钱的,法律是不支持的。
要是有证明证据确凿的,你可以私下和她协商好,要是协商不好,也可以去法院申请起诉她,但是要有证据证明是你帮她还款的。
离婚时候约定夫妻共同债务与女方承担吗,
如果有此协议,
男方又抢先偿还,可以向女方求偿
都是夫妻何必要做的那么绝呢!而且你们共同之间有小孩!就算没有也不要把事情做的那么绝,3万块又不什么大数字就算了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