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我不知道具体的细节是什么,单凭你问的这个就是不对的,婚姻中无论男方的收入还是女方的收入都是这个家庭的公共收入,用于家庭支出也是很正常的事,难道在你的心里认为你挣的钱就应该自己花,丈夫挣的钱才是这个家的家庭收入吗?那我只能说你不离婚谁离婚?我真的不能理解你这种想法,感觉你还活在上个世纪,现在讲究男女平等了,这句话不是说说的,在婚姻关系里都是平等的,女子的工资用于家庭支出离婚的时候就要给补偿,那男的也用于家庭支出了不应该也给补偿吗?都要补偿,那补偿的钱那来的?真是可笑!
婚姻法,是2001年修正并施行的,至今没有新的婚姻法通过,有相关司法解释,但也是在婚姻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内的解释。婚姻法从来没有规定过离婚时男方要给付女方抚养费,如果双方有共同财产,则对共同财产要分割,一方获得财产,要给对方适当补偿。
另外,如果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给付子女抚养费。
相关法条,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