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方式
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三、考试内容
主要是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掌握的知识和能力要素,包括职业素质、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一)职业素质。主要测查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必备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
1、政治素质
(1)政治敏锐性
(2)政治鉴别力
2、职业道德
(1)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2)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
(二)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有关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法学基础理论
(3)宪法基础知识
(4)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
(5)行政执法主要依据
(6)刑事执法主要依据
2、公安基础知识
(1)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与组织管理
(2)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路线、方针、政策及历史沿革
(3)公安队伍建设
(4)公安执法监督
(三)基本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在工作中把握情况,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妥善协调或处理问题的能力。
1、群众工作能力
(1)宣传教育
(2)沟通协调
(3)组织动员
(4)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