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2、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3、向镇政府部门提出申请;4、政府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同意建房;5、到政府相关部门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6、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7、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领取《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8、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9、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10、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