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标准与程序仍然适用于《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和《工伤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对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规定了基费用的支付渠道不同,但适用的法律法规是相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