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老公有一个快两岁的女儿!我们因感情不合!打算离婚!我想要我女儿吧!他不同意怎么办?

2024-11-26 22: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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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