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补偿在本单位工作十年,前六年是与劳务工司签定的合同,后四年是与本单位签定的合同,但工作年线没有

2025-02-26 05: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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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单位补偿后面和单位签合同4年的年限
之前和劳务派遣公司的6年年限单位不用补偿。因为劳动关系是和派遣公司建立,应该之前和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派遣公司支付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