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直接走人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法律分析
自动离职的职工须承担违约责任,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录用自动离职职工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用工之日开始就可以认为双方之间成立劳动关系,而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只不过是比较直接的可以证明双方之间关系的凭证。而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要辞职或者离职的话,则也是需要按照规定流程来办理。像那种直接走人的情况,除非是符合法定的情形,否则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作出赔偿。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按照公司的正常要求来说,你签署合同就不能直接走人,必须要按照流程来,一般企业有一个月的离职时间准备,如果直接走,是要和企业直接商量下来确认可以才行。下一份工作一般要上一份工作的离职证明,你拿不出来,找工作有影响的。建议不要直接走人,有再大的矛盾,在要离职的时候,都要说清楚再走,不然下家公司做背景调查,知道你没有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就不好了,更何况要是加上负面信息,你日子就难过了。
签了合同,虽可以辞职,但口头随便辞职不可以,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单位。另外,和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辞职,单位同意了,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因当事人还未开始上班,一般都会约定试用期,可提前3天通知单位,或者与单位协商一致,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签了劳动合同,难道不应该直接工作吗?怎么直接走人了呢?是想说签了劳动合同可不可以辞职 是吗?那肯定可以啊。
应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