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的,如果入职前没有要求你提供,就不需要,如果要求你提供,你再提供即可。
看公司,一般补一张个人承诺也行。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清燃。
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离职证明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答茄虚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
离职员工可以向原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申纳姿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