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说放假不带薪不辞退,劳动法怎么保护自己?

2024-12-25 22:58:3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可根据第二项就可以辞退,希望对你有用!

回答2:

你可以主张这些赔偿:
1、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公司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就通知你离职,肯定违反了法律规定,要给赔偿金。而你工作了17个月,可以得到的赔偿金数额为——月平均工资*2*1.5;
2、年休假工资。你在职期间公司没有安排休年假,也没有给年假工资,那么给你年假工资,具体为——月均工资/21.75*年假天数(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2。

回答3:

放假需要支付最低工资标准,并正常缴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