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果认定为个人债务,应该由债务人个人承担,配偶不承担该还款责任,《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个人借款的,不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另一半配偶在离婚时是不需要承担的。问题是 ,在对外借款时,女方是否有经手对外结过款呢?如果有,该部分,个人认为女方是要承担部分的。赌债属于非法债务,法律上是不承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