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千万不要自认倒霉
遇到这种情况您不要着急,可携带假冒商品及有关票据,到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请他们调查处理,帮助你追回损失的货款。如果是怀疑自己购买了假冒商品,那就要先请上述两个部门的有关专家或真品生产厂家帮助鉴别,确定是假冒商品后再作处理。如果当地已成立了消费者协会,消费者也可直接向消费者协会反映,请他们帮助鉴定、调查,使制售假冒商品的行为及时得到制止。总之,消费者如果发觉自己购买了假冒商品,一定不要自认倒霉,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这样就可以使假冒商品没有立足之地,既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也维护了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
2.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
我们如果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之后,一定要记住,保留好相关证据非常重要,这关系到我们的合法权益能不能得到维护。
一般来说,我们要保留的证据原件包括购物发票、小票、商品实物等,如有必要,最好考虑写一份书面的经过材料。
即比如购买的是食品的话,我们要提供所购食品的发票或购物凭证,在发票或购物凭证上,应写明食品名称、数量、金额、食品经营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或字号名称或印章、购买食品时间;提供食品的外包装,必要时应提供食品样品、或其它认定假冒伪劣食品的相关证据等等。
3.您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此外,您还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消费者对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问题主张惩罚性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对有欺诈行为的消费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主张双倍赔偿的权利。对生产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法》赋予了消费者主张十倍赔偿的权利。
4. 应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和在接受服务时,当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服务单项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部门申述;4、向工商部门“12315”申诉;5、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也可直接拔打工商部门的“12315”电话或直接到工商所和工商局申诉、举报,工商部门接到消费者申诉、举报后,都会“急消费者所急、想消费者所想、帮消费者帮”去务实解决难题,采取“投诉一到、马上立案、立即出动、现场调解”的工作原则。但消费者申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有明确的被诉方;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依据,必须有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并在一定的期限内;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如果不是管辖范围,工商部门会告知消费者到其他部门投诉。
5..怎么投诉,即购买了假冒伪劣商品应该投诉谁?
当购买了假冒伪劣商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般都认为是谁的产品就应该找谁、就应该投诉谁。但有时我们会买到没有生产厂家的商品,那就只能以出售该商品的单位为投诉对象。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因商品缺陷造成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民法通则》和其他有关法律也有类似规定。这就是说,当购买了假冒伪劣商品时,既可以生产者为投诉对象。也可以销售者为投诉对象,或者以二者为共同的投诉对象。
6.如果投诉不能解决问题,又该怎么办?
假冒伪劣产品,法律规定赋予的索赔权利和赔偿额,是具有强制力的,厂家和商家依家必须承担违法生产和销售的责任。然而,通过消委会投诉途径维权,只能在《消法》赋予消委会“调解”的职能下进行,调解是建立在消费者、经营者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进行的,不具有强制力,如果厂家或商家坚决不愿意按法律赔偿,消委会唯有终止调解,或向媒体披露有关的违法经营行为。消费者一定要按法律主张赔偿的,可进一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
假的东西太多了,向有关部门举报,也未必会得到你想要的结果。下次不要再做同样的事了,同时也可以公布你购买的假冒为虑商品的地方,以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向工商部门反应投诉。保留好证据
当地打假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