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回重审案件的产生一般是二审法院对一审案件依法监督的结果,原审案件已结案而不存在,发回重审案件的诉讼在程序意义上就已成为新案了,因而重审案件应当重新立案编新号,可以和办案法官联系问询。2、重审案件是因原审认定事实错误或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而发回重审,这说明重审案件较为复杂,不会适用简易程序,可以权衡一下在当地找个律师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