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精神,发生销货退回时,首先要取得退货验收证明,然后填制退货发票;退款时,首先要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然后才能填制退款凭证。特别要注意的是,不能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开具退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