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盖公章是否有效?

2024-11-26 19: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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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案例回放:张小姐在某公司工作一年多了。但是最近由于在工作中出的几次差错,导致公司决定与她解除劳动合同。张小姐因此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仲裁机构在审查公司与张小姐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发现,公司在这份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公章,也没有合同鉴证机关的鉴证,只有一个法人代表的个人签字。 各方意见:有人因此认为这份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但张小姐认为:“第一,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然公司没有加盖公章,但有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这就表示公司认可该合同,怎么能说是无效合同呢?第二,这份合同虽然没经过鉴证机关审查鉴证,但合同条款中并没有违法和不公正的内容呀。所以,不能说这是一份无效劳动合同。”还有人认为:“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本身就不符合订立合同的形式要件,再加上又没有经过鉴证,这份劳动合同当然无效了。”案例分析: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应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本案中的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但这个问题主要是由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所以,虽然合同未加盖公章,但毕竟有法人代表(总经理)的签名,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公司订立合同。不能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是无效合同。而且该公司与张小姐双方都已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也享受了各自的权利,现在突然说合同是无效的,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其次,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规定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换句话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并不是劳动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更不能用它来作为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志。因此,称劳动合同未经鉴证机关审核盖章,就是无效合同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 综上所述,尽管该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的缺陷,但还不能因此认定该合同无效。只要该合同内容是合法的,且双方在签订时没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仲裁机构完全可以将它看做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

回答2:

劳动合同未盖公章,但是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仍然有效。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
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行为可直接视为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即可证明该劳动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回答3:

一般是有效的。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劳动合同没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为防止隐患,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既签字又加盖公章。尽管没有盖章的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的缺陷,但还不能因此认定该合同无效。只要该合同内容是合法的,且双方在签订时没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仲裁机构完全可以将它看做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

回答4:

张小姐在某物流公司做文秘工作两年多了。最近,在工作中出了几次差错,让总经理很不满意。于是,公司决定解除她的劳动合同。张小姐感到很委屈,就因为最近工作出了些差错,公司就解除合同未免太小题大做了吧!于是,就找公司领导理论,谁知公司领导拿出了当年签定的劳动合同,发现劳动合同上并没有盖公司的公章。这下,公司的态度更强硬了,就对张小姐说,当初咱们签订合同时公司并没有在合同上盖章,只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因此,这份合同是无效的。张小姐认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然公司没有加盖公章,但有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这就表示公司认可该合同,怎么能说是无效合同呢?为此双方起争议,公司遂将该争议提交
劳动争议仲裁
机构,请求认定合同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本案中的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但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所以,虽然合同未加盖公章,但毕竟有法人代表(总经理)的签名,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公司订立合同。不能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是无效合同。实际上,该公司与张小姐双方都已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也享受了各自的权利,现在公司想认定合同无效,其不是荒唐可笑。
此外,《劳动法》第18条规定了无效劳动的情形有两种,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是采取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尽管该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的缺陷,只要该合同内容是合法的,且双方在签订时没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它就是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

回答5: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到,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但是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劳动合同没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