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团总支、团支部:
从上学期至今,我系各年级团总支、团支部和广大团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涌现出一批青年积极分子,在学风建设、团学活动等方面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活动中根据闽工院团委〔2006〕020号文件《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办法(试行)》,系团委决定推荐一批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 ),现将推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系2004级、2005级和2006级的团员青年。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在学习,生活和社会工作中能起先锋模范作用。
2、热心团的工作,积极配合院团委、系团委和年级团总支工作,积极组织或参与团日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3、2004级、2005级和2006级团员递交入党申请书满半年。
4、团结同学,学习态度端正,无旷课旷操记录。06级团员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综合素质排名或基础素质排名应排本专业前30%,原则上上学期不重修。04级、05级团员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综合素质排名或基础素质排名应排本专业前50%,原则上上学期重修不超过一门。
5、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宿舍卫生评比为C等宿舍的成员取消推荐资格。
三、“推优”的一般程序:
1、团支部加强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进行培养考察,提出初
步推荐人选,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团员到会人数应达到支部团员数50%以上,会议有效),团支委介绍推荐人选的情况,团员大会讨论并进行民主测评,赞成票达到到会团员数2/3以上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团支部提出形成书面推荐意见,向年级团总支推荐。
2、年级团总支对团支部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进一步考察,并召开总支委员会会议讨论,形成书面推荐意见,报系团委审批。
3、系团委对年级团总支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进一步的培养、考察,注意发挥他们在团内生活的作用,并召开系团委委员会会议,提出审批意见,填写《福建工程学院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和《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相应的栏目,向相应的党小组(或党支部)推荐,并将“推优”名单报校团委备案。
四、评选时间
各年级团总支须在4月6日前把推荐人选名单报送系团委,逾期不待。
五、注意事项
1、各团总支、团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做到宁缺毋滥。
2、系学生各系团委委员、学生会干部和自律委员会委员可以由系团委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推荐。
应该都会积极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