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的问题

2024-12-14 16: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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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问题其实挺简单,你公公的房子现在如果要转给你老公,继母是一定要签字的,因为这房子有她的一部分。但她占的比例不是一半。

算法是,在结婚前,你公公付的首付,以及再婚之前付房款,都算是你公公本人的个人财产,婚后还的房款,就算你公公和继母的公共部分了(无论她有没有还款都一样)。比方说,你房子是100万的,首期付了30万,婚前又还了20万,剩下50万是婚后还的。那么,婚前50万,都是你公公的,婚后50万是他们两人各占一半(除非婚前有公证过),还有婚后房子增添的家具,也算在公共财产部分。也就是说,你公公占有75%,她占25%.

如果你公公要转让房子给你们,也只能转让他拥有的一部分,也就是说,要完全拥有房子的产权,必须要他们两人一起签字。

关于你婆婆付的房款问题,因为你婆婆去世前没有说房子的归属问题,按照法律,你公公和你丈夫是第一继承人,你婆婆的那一部分应该归你公公和丈夫各占50%,但你丈夫当时没提出,并且名字也只写了你公公的,理论上说,他放弃了原来的继承权。

如果将来你公公离婚,房子就按我刚才说的分配。你公公占75%,她占25%,如果公公去世了,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公公的75%那一部分归你丈夫和继母所有,各一半。也就是说你继母能拿到她本人婚后的共同财产和继承财产。

回答2:

告他

回答3:

婚前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如果后面的这个婆婆没有参与还贷。就不属于她。但是公公去世后,她可以分得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