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明合同标底 时间 验收标准 结算方式 双方权利义务 争议解决方式等
给你个样本参考一下吧
郑 州 郑 东 会 展 有 限 公 司
展台展位设计制作项目合同书
甲方:长春市富士特流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郑州郑东会展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就第三十六届全国制药机械博览会长春市富士特流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特装展位设计施工及展位服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协议如下,并严格执行:
一、 工程名称:第三十六届全国制药机械博览会长春市富士特流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特装展位设计制作及展位服务。
二、 工程地点:南昌国际展览中心
三、 乙方搭建工期:2008 年11 月 2 日—— 11月 5 日
四、 验收展位日期:2008 年11月 5 日闭馆前。
五、 验收标准:本合同附件效果图纸和验收标准。
六、 甲方使用展位日期:2008年 11月 6 日—— 11 月 9 日
七、 合同造价及付款
1、 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之原则,乙方向甲方提供优惠的价格:合同造价共计人民币壹万玖仟圆整(¥20000.00)。
2、 付款方式:本协议金额的50%即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元)于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户名:陈东伟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郑州市郑东支行 账号:622848 0710359502816)。余款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元)在布展结束经验收达到甲方要求,现场支付。
八、 甲乙双方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义务和责任:
1、 根据合同规定,按时付款。
2、 甲方在2008年 11 月 5日闭馆前履行验收义务,在展会期间,甲方发现展台有任何异议,可要求乙方马上整改。
3、甲方有权处理本工程中甲方购买的物品。
(二)乙方义务和责任:
1、 乙方应严格根据甲方确认的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如需对图纸进行修改,应征得甲方书面确认,并确保工程质量,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2008 年 11月 6 日 - 11月 9日展会期间乙方派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甲方展台维护,以确保展会期间工作顺利进行;
3、乙方应确保在其施工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与场馆内任何第三方发生争执。若因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违约条款
1、 乙方必须严格依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方案制作并安装,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如发生质量问题或由于乙方的责任使甲方不能在2008 年 11 月 6 日- 11月9日正常使用展位,乙方偿付甲方合同总额的10%做为违约金。
2、 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每天按应付欠款的10%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 甲方如在乙方制作或布展中途对设计方案有较大变更,双方应就该签定书面变更协议,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增加的全部费用。
十、本合同内容的修改或变更均应甲乙双方共同书面认可;由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未经许可不得转让。双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执行,对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赔付。
十一、双方均有就本合同对外保密的责任。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完毕之日自动作废,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甲、乙双方对合同产生之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判决。
十四、效果图纸、双方营业执照作等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长春市富士特流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乙方(盖章):郑州郑东会展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表人(签字盖章):
2008 年10 月28 日 200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