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是规定经济补偿范围,其第五项涉及的是具体条款——第四十四条的具体内容。只要劳动者符合相关规定,才能获得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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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新的劳动合同法在关于合同方面已明确: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简单的理解就是如果你不是违纪、没有违反公司的任何管理制度,公司单方面不续签合同的,就必须给予经济补偿的!记住是补偿不是赔偿,这是两个概念,补偿的标准是工作满一年按1个月工资标准给予补偿,不满半年按半年算,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
1、你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
2、这个条款的意思是:原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单位提出续签合同,而且提出的劳动条件与以前一致或者还有提高,但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合同,用人单位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是说用人单位必须提出续签。
供参考。
第四十六条 (五)项内容: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正常来说,单位应该在劳动合同到期一个月前给员工续签。如果单位没有任何动作,我建议你首先与单位确认是否愿意与你续签,不愿意续签的,要求单位出示书面的通知。
2、如果不续签,单位应该给你经济补偿,按照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来计算。例如,你工作了2年,那么应该补给你过去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