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信邮资每重20克以12两小米(和现在的市斤单位8两)价为标准;
(2)明信片为平信的一半,挂号费为20克平信的3倍。
自1950年1月10日,核定信函资费为每重20克收费500元(旧币),在1950年上半年内,由于物价尚未稳定,曾随小米价变动,先后调整过三次,到7月1日起,又分为本埠互寄和外埠两种。本埠400元,外埠800元。1953年3月起,改为信币,按旧币折合信币,本埠为4分。外埠为8分。挂号信为20分。这个资费标准保持了40年未动。
直到1990年7月31日,为了适应邮政自身发展的需要,才调整了邮资,定位平信本埠10分,外埠20分。挂号信50分。
1996年第三次调整邮资:平信为0。5元。挂号信为1。5元。
1999年第四次调整邮资:平信为0。8元。挂号信为2。8元。2004年1月1日起,挂号费调整为3元,发一封挂号信为3。8元。
现在新调整后(11月15日调整)的本埠信函收费标准是:首重100克内,每重20克(不足20克按20克计算)收费0.8元,续重101-2000克每重100克(不足100克按100克计算)收费1.2元。
挂号费在平信基础上加3元。
涨价了
1元 以前是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