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吃,犯法。
中华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非法猎捕一级野生动物,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扩展资料
种群衰减
长江上修建的的大坝导致水温升高,对中华鲟的繁殖产生了抑制作用。中华鲟的产卵地位于葛洲坝上游,1981年葛洲坝截流后,中华鲟在坝前聚集,却无法到达上游的22个产卵场,数量开始从一万余尾减少到1980年代的2000余尾,到2008年中国农业部组织专家论证。
估计野生种群已不足200尾。到2013年,中华鲟最后一处产卵场产卵消失,观测不到野生幼鱼。后续建设的大坝,特别是三峡大坝和溪洛渡大坝,更进一步加剧了种群缩减。
香港近珠江的后海湾一带曾发现中华鲟幼体,直至1980年代仍有渔民捕获,但目前因环境变化水质污染已经没有中华鲟的出没纪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一级保护动物